Look no further. You came to the right ... place
从个税角度来看,若存在异地与上海同时缴纳个税,特别是多家单位在同一税申报归属月份均按照工资薪金报税(即重税)的情形,同样会被认定为不符合相关规定 。这是因为个税申报应基于真实的劳动关系和收入所得,异地重复缴纳个税可能存在收入申报不实等问题,进而极大增加落户申请失败的可能性 。目前,随着行政系统的不断完善,个税系统已实现全国联网,在居转户申请网上预审时,社保和个税缴纳情况会被清晰呈现,多地多家工薪所得报税属于明显异常,此类申请通常难以被接受 。
企业高级管理职务或科技创新人才:对于企业高级管理职务或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申请人,要求近 4 年累计 36 个月社保基数达到上海社平工资的 3 倍(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期间,3 倍社保基数为 34188 元 / 月)且个税累计达到 100 万元 。例如,某科技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,在近 4 年内,需有 36 个月社保缴纳基数维持在 34188 元 / 月及以上,同时在此期间个人所得税缴纳累计达到 100 万元,才符合此类人才引进的社保及个税要求 。
此外,每个区的审核要求和标准也会有一些不一样,正常市辖区会更加严格一些。